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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忏悔实录Ⅱ》没有续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1-07  发稿编辑:韩春梅

 

无意间,读到一本名为《忏悔实录Ⅱ》的书,我匆匆读完,心潮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书中撷取都是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身陷囹圄者的忏悔猛烈地撞击着我的心,一句句血写的忏悔给我强烈的思想震撼。案例中的人无不痛哭流涕,他们犯的事不一样,但起源都是因为因为贪欲,真是贪如火,不禁必燎原,欲如水,不禁必覆舟啊!

正如身陷囹圄的黄茂华所说,《金钱人人喜爱,金钱害人害己》。这个道理肯定不是黄茂华身陷囹圄之后才懂的吧,早先干嘛去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如果自己严于律己,平常做到警钟长鸣,怎么会在《忏悔实录Ⅱ》中“闪亮登场”,并发出“振聋发聩”的声音?党的十八大报告就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为什么,总有人前腐后继,重蹈覆辙呢?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黄芝林自身筑牢了防腐的马其诺防线,哪里会有《这万恶的,永不满足的利己思想啊,早就打倒该多好》这滴血的泣诉;如果陈邦舜一开始就拒腐防变,怎么会《我不光让妻女流干眼泪,心里也在流血》?

开卷阅读,《忏悔实录Ⅱ》让人触目惊心!如果欧鹏能正确对待名利观,至于《跟煤老板一比,心里失衡了》吗?身为党员干部,怎么就不跟老少边穷的人比呢?自以为掌握了一定的权利,就利欲熏心,心存侥幸,结果蝼蚁之穴回千里长堤,害国害民害家害己,人仰马翻,妻离子散,一并让多个沾亲带故的家庭抬不起头。

头撞南墙,悔之晚矣!

掩卷深思,吾独怅然泣下。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希望《忏悔实录Ⅱ》中人物的泣血之言能够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警世钟,能够让他们猛回头,同时党员干部一定要常思贪欲之害,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勿以恶小而为之。不要犯了事了,才祈求宽恕;不要失去自由了,才像熊明那样发出绝望的希望《我现在什么都不要,只要自由,只要我的家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钱要干净,花起来才坦然,不要像陶宏伟那样《像做贼一样,活得一点尊严都没有》,也不要像龚向前那样《身陷囹圄方知自由可贵》,更不要为了个人的私利让团队形象坍塌,像吴波那样让《整个交警队伍为此蒙羞》……

求名要求万世名,希望《忏悔实录Ⅱ》没有续集。
(江油市双河镇  刘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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