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7日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政协绵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唐建华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何中先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汤云春同志任市政协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张有贵同志任市政协教科体卫委员会主任;
吴 坤同志任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
肖永富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台侨民宗委员会主任;
文 实同志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和地方政协联络委员会主任;
贾 兰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万正均、王开志、唐中秋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董相军同志任市政协城乡建设和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曹 正、钟永兴、叶素清同志任市政协教科体卫委员会副主任;
萨 霖、迟晓娟同志任市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王 莉、寇化松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台侨民宗委员会副主任;
肖冬梅、王 刚同志任市政协委员工作和地方政协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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