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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欠债婚后逃跑妻子该怎么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3-11  发稿编辑:景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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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香洲的周小姐反映,自己是2009年7月在某相亲网站上认识袁先生,对方自称是个体户,拥有店面和两套房产,生活宽裕。其间两人曾中断过联系。2011年2月,当两人再次通过网络取得联系后,迅速在重逢的一个月里“闪婚”。

然而,令其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领取结婚证的当天,袁先生称有订单,向周小姐索要两百元车费后便匆匆离开。此后,袁先生要么拒接电话,要么声称太忙避而不见。只有找周小姐要生活费的时候才主动打电话。此后,周小姐调查发现,原来老公只是深圳某小区的保安,且欠下了10万元的外债。她担心,老公的这笔债务是否必须共同承担?如果要提出离婚,应该走哪些法律程序?

案例分析:

首先,该债务属个人债务。按照周小姐所述,前述债务在法律上应是袁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偿还。如果男方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在夫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其次,若周小姐要离婚,且男方无法取得联系,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其只能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周小姐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男方下落不明,则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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