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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环保局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2-06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12年1号文件明确提出的“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完善以奖促治政策”精神,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牢牢把握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政策,采取多项措施,开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新局面。

一是领会精神,明确职责。组织召开了全市“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学习了中央1号文件生态环保相关内容,解读了中央、省、市“以奖促治”政策,明确了项目支持的重点区域和整治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中的职能职责,初步建立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工作机制和交流平台。

二是编制方案,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全市“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着手编制《“十二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建设方案》,搭建全市项目库建设构架。项目库建设将扎实从基层调研做起,全面结合流域污染防治、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总量减排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村庄连片纳入,实行分级管理和动态更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建设一批”。

三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重点打造一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亮点,凸显典型示范效应。切实抓好游仙区东林乡天枰村、张家坪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打造绵阳首个中央“以奖促治”整治典范;全力推进游仙区街子乡生态建设示范项目、小枧沟镇紫阳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和仙海区七曲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抓好我市首批市级生态建设示范项目。

四是生态创建,全面推动。筹备开展“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行动,会同市级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划定、保护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扎实做好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全面铺开生态村、生态家园的细胞创建工作,以“三园”行动为抓手,逐步推行环境城乡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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