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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三爷”一人犯十罪,判决书念得法官累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2-24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图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罪有应得,一切都报!(吴君摄).jpg

       12月23日下午,曾轰动一时的绵阳涉黑大案在绵阳中院一审宣判。被圈内人尊称为“三爷”的首犯王术华,因犯十罪(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侮辱妇女罪、介绍妇女卖淫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证据确凿,数罪并罚,被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四十一万五千元。在本案中犯有命案的骨干分子郭明先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从犯李进、杨伟、李林、洪远亮、李邓、周平、游涛及其张芝维八人,也分别被判处二年至十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课以数额不等的罚金。其赃款12万元以及作案工具川B60699号本田越野车一辆,也被没收。
       长达170页的判决书,让法官端立法台上,整整念了两小时,其间没喝一口水,令在场的旁听群众十分感动。
       法院宣判后,王术华、李进、杨伟和李林四犯表示要上诉,其余六犯均认罪服判,并感谢人民法院对他们的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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