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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三一”便民解纠纷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1-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今年以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充分发挥“三一”——“一庭一室一点”的功能,妥善处理双方纠纷,不仅使大量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有100多件案件达到了案结事了的目标。
       “一庭”是指江油法院设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安排专人坐镇巡回法庭,集中处理交通事故双方的纠纷。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到巡回法庭要求法院调解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使交通事故纠纷不出门在巡回法庭即得到及时处理,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一室”是指江油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安排富有丰富调解经验的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一些案件在立案前,由立案庭将纠纷移交到“人民调解工作室”,由专门人员负责调解,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一点”是在偏远的雁门山区设立“人民法庭固定审判点”,法庭工作人员定期到审判点接受咨询、立案和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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