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民法院雁门人民法庭为适应审判流程管理改革的需要,全面加强了庭前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庭前调解结案占结案总数的28%,节约了诉讼资源,减轻了审判工作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受到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他们结合当前民事诉讼案件的特点,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和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合同纠纷案件作为庭前调解的重点,对这些案件认真分析,尽量使双方矛盾在开庭前就消弭于调解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江油市雁门镇一退休干部李某与袁某再婚后,因性格不合,二人矛盾加剧。李某诉请离婚后,法庭立即安排两位资深法官前往协调。法官们对两位再婚老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很快使两位老人言归于好,原告庭前撤回起诉,避免了对簿公堂。
为了加强庭前调解工作,该庭还专门配备了法律水平较高、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庭前调解合议庭,并把庭前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庭前调解工作的质量。据了解,他们庭前调解的案件,达到了无缠诉、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的“四无”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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