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级法治县创建以来,安县司法局组织安县法律服务人员,以“法律六进”行动为平台,狠抓“八件实事”,力促法治县创建活动。
(一)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落实“法制宣传进万家”。为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基层法律服务者采取“乡村法制大讲堂”、“法律万家行”等形式,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大众传媒,增加公益广告栏、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媒介传播法治理念和精神,做到报刊有文字,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报道,街头有氛围,最大限度的调动各方面参与省(市)级法治县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二)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大调解。在法治县创建活动中以紧抓“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为突破口,组织司法行政干部、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开展“调解一次纠纷,上一次法制课”的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进村入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三)紧扣中心,关注民生,切实维护经济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公民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断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让更多的经济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四)强化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加大安置帮教走访力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是全社会的责任。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等途径,及时进行法制教育,促使他们痛改前悔,遵纪守法,根据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帮助这些人勤劳致富,使他们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五)坚持阳光执法。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进行上门服务,开展案件回放,发放调查问卷,办案程序上墙、上网公示,设置意见投放箱,主动做好法律服务的同时,更加全面的了解群众的需求,及时改进措施,构建警民和谐。
(六)强化和规范法律服务,构建和谐稳定环境。律师、公证员、司法所人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以预防纠纷为理念,注重发挥公证的服务、证明、沟通监督作用,减少纠纷发生,做好“公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的畅通,切实为需要帮助的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
(七)规范执业,强化管理,认真开展“外来企业专项服务”。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专业人员,充分发挥在普法宣传上独特的优势。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主动服务,定期开展外来企业问卷调查,对企业进行“法律健康检查”。为企业生产经营、转型升级、并购重组、融资引资、劳动合同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八)细化法律服务队伍普法任务,落实“法律六进”。局党组按照司法所片区分配,将律师、公证员、司法所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区域分配到各乡镇、村、社、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做好干部职工、农民群众、老人、青少年的普法工作,为需要帮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当好人民群众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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