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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社会的和谐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3-30  发稿编辑:景秀丽

当事人自愿选择的特邀调解员在北川永安人民法庭调解成功第一案

日前,北川法院永安人民法庭试行当事人自主选择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的新举措,让案件当事人有权选择自己信任的特邀调解员参加案件的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该举措施行不久,由原告牟某某、被告王某某共同选择的特邀调解员就在永安人民法庭快速成功调解了二人离婚纠纷案,这也是永安法庭运用该机制调解成功的第一案。

原、被告均系本县擂鼓镇群众,双方婚后生育了一名子女,二人婚后夫妻感情一般,且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多年,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同意离婚。但双方就婚后共同财产的分割虽多次协商却不能达成一致协议致无法协议离婚。为此,牟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某某离婚,并分割双方共同拆迁安置房及拆迁款等。永安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该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即征询了双方的意见,即告知双方可以按永安人民法庭的新型调解机制即“当事人自主选择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机制选择特邀调解员调解本案,双方均表示同意并在法庭调解员库内选择了调解员母广元进行调解。法庭随即向调解员移送了案卷,与双方确定了调解的时间及地点。在调解当日,调解员充分运用其熟悉风土民情、当事人信服的优势,针对双方争议焦点,从人情、家庭责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使双方当日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法庭根据双方申请,对协议效力进行了确认。现该案双方已按调解协议进行了履行,纠纷双方和谐分手,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永安法庭实行当事人选择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新举措是针对现在案件纠纷大量增加、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等新形势所创立的。法庭在辖区各乡镇选聘热心调解工作、群众威信比较高、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的人员担任法庭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员选任后,法庭注重发挥调解员来自基层、与当事人亲和力较强、更易于沟通的有利条件,积极让他们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也不负重托,充分发挥植根于群众,与群众有较深的感情基础的优势,积极履行职责。在调解中,特邀调解员以浓浓的乡情,通过拉家常式的语言这种极易为群众所接受的调解方式,大胆开展工作,“对症下药”解决纠纷,使案件调解成功率得到大幅度提升,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永安法庭今年一至三月结案41件,其中,40件调解结案和撤诉,调解率达97%,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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