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江油市法院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3-29  发稿编辑:景秀丽

 

日前,江油市法院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诉调对接”工作。

一是强化诉前调解意识。要求所有办案人员都要强化诉前调解意识,对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要认真审查、加强引导,向当事人深入讲解诉前调解的意义、程序和益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二是明确诉前调解范围。将婚姻家庭纠纷、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和分家析产纠纷等27类民商事案件纳入“诉调对接”范围,并明确规定依照法律法规或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调解的案件,不适用诉前调解。

三是规范诉前调解流程。严格执行诉前调解案件登记制度,要求每个案件都要填写《简单民事案件诉前调解登记表》,做到有据可查。明确自行调解、指令调解和移送调解三种调解方式供业务庭室选择适用,同时严格规定自行调解期限为20日,指令调解和移送调解期限为30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需报分管副院长批准,确保调解效率。严格结案审批制度,结案处理需提请本部门负责人对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进行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作结案处理。

四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人民法庭辖区和类型化案件专属管辖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案件劝导、调解和移送(委派)、指令调解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分工,增强诉前调解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是强化调解员人才储备。采取业务庭推荐、司法调解中心会同政治处考察的方式,选聘了一批公道正派,具备一定文化、政治素养和法律知识,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员为特邀调解员,为诉前调解高效开展汇聚人才。配套建立调解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激励机制,增强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