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三台县光辉镇人民政府向辖区各单位发出《关于严禁农用车、三轮摩托车、无证面包车违法载人的通知》(光府知〔2011〕15号),同时,光辉镇政府积极联系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要求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和领导下,在光辉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择机开展一次交通秩序集中统一整治。
9月28日早上9点县运管所东路中队执法人员经过近一个小时的颠簸后来到了三台县光辉镇人民政府驻地,在光辉镇领导的率领下,在塔山交警中队、镇工商所协作配合下,在光辉场镇场口对过往的各种机动车、电三轮车进行了交通执法检查,对驾驶员和群众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使驾驶员和群众理解了乘坐“黑车”的危害性和违法后果,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当天的检查情况是:塔山交警中队2人,交通运政4人,光辉镇工商所6人,光辉镇政府3人。检查各型机动车20余台,交通行政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机动车三轮车违法载客;2、乡村非法营运面包车违法情况;3、乡村货运车辆安全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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