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重建工程四十民工工资拖欠 法律援助全力帮助工人喜领工钱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1-10 发稿编辑:景秀丽
2009年11月4日下午唐建明、陈飞等40余名民工到永昌司法所反映:他们于2009年6月21日在周小兵承包的北川新县城山东潍坊指挥部板房区水电安装工程务工,现在工程已经结束,周小兵有5万余元工资却没有发给民工,且周小兵已携款外出,无法联系。
永昌司法所根据了解的基本情况,报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并指派所长李绍军、司法助理员谢晓坤处理该纠纷。二人马上着手相关证据的收集,得知该水电安装工程是李开富承包后又转包给周小兵,立即电话联系包工头李开富。李开富称:他已于2009年10月29日与周小兵结算清所有工程款,现也无法联系周小兵。事情陷入僵局,导致调解工作无法开展,永昌司法所又多次与李开富联系,要求他支持配合工作。2009年11月5日,李开富来到了司法所办公室,协助解决民工工资一事,经过大量的解释说服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在永昌司法所的努力协调下,包工头李开富与民工代表达成一致意见:由李开富支付民工工资贰万元,剩余部分由李开富协助民工向周小兵索讨。2009年11月10日,在司法所李所长的建议下,双方当事人到公证处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公证。
案例思考
本案中涉及民工人数多达40余人,且直接责任人周小兵携款外出,杳无音信,要通过调解解决是难上加难。好在周小兵的发包方李开富在永昌司法所的调解下,支付了部分拖欠工资。尽管该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但是本案却反映出在新县城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工程层层发包,此行为系法律明文禁止的,将导致出更多的不必要的纠纷甚至违法行为,存在更多的不稳定因素;另一方面务工人员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淡薄,未办理相关务工必要手续,一旦发生劳资纠纷,导致化解纠纷缺乏必要的依据。特别是在灾后重建、新县城建设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更应加大对工程发包的监管力度,主动加强新县城建设施工企业、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转包,进一步加强对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本在遏制劳资纠纷的发生,为灾后重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