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县质监局接到安县茶坪乡一农户投诉其农房使用的水泥有质量问题。经调查了解,由于水泥用完,已不符合抽样标准要求,农户也无法提供购货凭证。鉴于情况复杂,执法人员多方联系到水泥生产企业来到现场,经执法人员反复调解,对企业晓以大义,企业同意给予了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及时帮助农户挽回了经济损失。(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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