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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家教中的“惩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3-17  发稿编辑:

    惩罚是一种教育手段。“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一个人如果做了与社会准则相违背的事,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对于孩子来说,犯错误是难免的,但是,一旦他们做了错事,家长就应该及时地进行批评和教育,如果这种方法难以收到效果的话,我们就可以适当对他们进行“惩罚”。惩罚的目的是要让孩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立刻改正,不是只让他们“吃点苦头”。所以,我们在对孩子实施惩罚时也是要讲究技巧的。

               摸清情况

    惩罚切不可滥用,必须是在孩子做错了事情或违背了某种规定,纠正效果很差的情况之后方可采用。在实施惩罚之前,家长要细致地了解孩子究竟做错了什么事?是什么原因让孩子“违规”?之前孩子有没有犯过类似的错误?分析一下孩子的具体情况。再考虑该用什么样的方法来实施惩罚教育。

              把握分寸

    针对孩子的错误的大小,家长要坚持“错罚相当”的原则。即孩子犯了多大的错误,就给以多大的惩罚力度,要掂量一个“度”,绝不能“轻错重罚”,也不可“重错轻罚”。年龄越小的孩子,惩罚的度就应该越轻。父母在惩罚孩子前一定要慎重、冷静,切不可以当时的心情来决定惩罚孩子的“标准”,因为惩罚不当,会使孩子从小混淆是非,难以有效地改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

             找准时机

    孩子一旦犯了错误,尤其是大错误,他们的内心十分恐慌,会条件反射地产生接受惩罚的想法,如果家长不及时处罚(有时因工作繁忙而忘记)。他们会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久而久之,他们犯错误的胆子会越来越大。如果孩子一连做错了几件事,我们应该分清轻重,一件一件地来处理,千万不要“数罪并罚”。最不应该的是有些父母在孩子犯错误后,大发善心(尤其是爷爷、奶奶),不忍心看见孩子流泪(要知道流泪可是孩子的“杀手锏”),只好对孩子说:“等你爸爸(妈妈)回来再收拾你!”这样,就会一味地将教育孩子的责任推给了不在事发现场的另一方,其结果,不仅会降低自己在孩子面前的威信,还会破坏父子或母子之间的感情,造成终身遗憾。

             先有告诫

    作为家长,遇事要有前瞻性,对于可以预知的不良行为,要提前提醒孩子,事先给予一定的信号,作为“要惩罚了”的前奏曲。这样就可以减少许多孩子的不良行为。先有告戒,孩子也会认为你是尊重他的,会从心里面接受你将要对他实施的惩罚,避免产生逆反心理。同时,他还可以调整自己的行为,减少犯错误的机率。

          奖罚并重

    奖励和惩罚都是有效的教育手段,只罚不奖会让孩子失去自信,看不到自身的“闪光点”。孩子及时改正了错误或不良行为,理应得到施教者的肯定与奖励,使其继续努力。鲜明的奖罚对比,更容易使儿童避恶从善,达到我们教育的目的,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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