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仁富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多项工作,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在绵阳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关于对《绵阳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资源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绵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王黎同志辞去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好于预期,社会事业和民生持续改善。但经济运行中积累的结构性问题仍然突出,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依然较多,企稳回升的基础还不牢靠,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抓好有效投资持续增长;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落实;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促进工业提质增效。
会议认为,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市政府狠抓增收节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财政工作稳步推进。但仍存在可用财力增长乏力,收支矛盾突出等困难。为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会议要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对经济的调控能力;努力开源节流,强化预算约束力;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正良、雷百灵、刘文榜、王黎、江陵、董晓彬,秘书长王昭洪出席会议。副市长付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明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泽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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