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三八”国际妇女节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近,为切实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以来,三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托“春雷行动2023”,切实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采取以监督检查为主、普法宣传为辅的形式,以大型商超、美容美发店、母婴用品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为重点,检查其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不合格化妆品;产品标签内容是否与已批准的内容一致;产品是否是取得有效《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是否取得特殊化妆品注册批准文号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凭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58家次,指导12家次未索取供货方资质、票据,未建立进货台账企业限期整改,对22家涉嫌经营使用超过保值期的化妆品、涉嫌经营使用无中文标签标示化妆品的企业立案查处。
(供稿人:三台县市场监管局 景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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