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法治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创新,实现了数字化、信息化,为全省树立了典范,形成了安县社区矫正“一二三”模式即“一套机制、二个平台、三个规范”。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整合全县司法行政资源,建立了七个片区司法所,突显了基层司法所的拳头作用;推进法律服务所的脱钩改制,规范了法律服务秩序,优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强力推进人民调解向纵深发展,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底层,全年共调处种类纠纷3228件,成功3179件,成功率98.5%以上;法律援助服务民生实现全覆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1件,挽回经济损失420余万元;公证服务质量有了更大的提高,全年办理各类公证71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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