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由绵阳市工商局、绵阳市消费者协会主持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5年绵阳市各有关部门对绵阳市各行业各环节的产品、服务、销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执法、整治和消费者维权情况。市食药局、市质监局、中国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市保险协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共同参与了工作情况发布。
据悉,2015年,绵阳市工商局、绵阳市消委会对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商品,进行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全年共开展752批次抽检,对其中484个批次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行了立案查处,共立案358件,处罚78.45万元;在以整治不正当竞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开展的为期4个月的“红盾春雷”行动中,共立案查处案件355件,案值153.45万元。
2015年全市消委组织共受理投诉941件,解决917件,投诉解决率97.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40余万元;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9730余人次,办理央视“3.15”热线转办案件7件。办理书记信箱3件,市长热线33件,省消委会6件,群体投诉1件,全部按时办理结案。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市消委会被评为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
2015年,绵阳市食药局组织开展了“平安春节”行动、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和“三大专项检查”,对食品生产企业,超市、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旅游景区、食品“两小”等重点领域加强了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案件640件,结案623件,罚没款共计377.21万元,移送并被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4件,追究刑事责任5人。全市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咨询2290件,其中咨询784件,投诉举报1506件。通过投诉举报发现案件线索122件,立案71件,结案65件。
截至2016年2月底,立案查处82起案件,其中食品33件,餐饮21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28件;在群众投诉举报的502件案件中,多集中在食品和餐饮服务领域。
2015年,绵阳市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对全市企业生产的11种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主要是针对产品安全性能和使用性能两类指标,全年共计监督抽查1883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5.6%,较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其中共计监督抽查纤维制品(服装、床上用品、纺织品)222批次,合格率为99.1%;日用消费品(家具、日用杂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灯及灯具等)监督抽查468批次,批次合格率92.1%;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及部件、装饰装修材料等)抽检619批次,批次合格率97.9%;工业生产资料(能源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低压电器及开关等)抽检437批次,批次合格率93.6;农业生产资料(化肥等)抽检67批次,批次合格率98.5%;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用塑料包装、纸杯等)抽检70批次,批次合格率100%。
2015年,人民银行绵阳市中心支行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及县(市)支行做好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初步形成了受理、处理金融消费投诉工作电子化流程。据统计,2015年,绵阳中支及全辖各县(市)支行共受理、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85起,已办结85件,办结率100%。
绵阳市保险行业2015年接待来信访案件184件。其中直接到协会面访和信访24件,四川保监局转来12378引导追踪件59件,来电咨询、投诉101件,103.3绵阳交通广播电台热线咨询、投诉26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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