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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工商分局、区消协开展“新消费我做主”“3.15”纪念活动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3-16  发稿编辑:韩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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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高新工商分局、区消协3月14、15日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100余家企业、2000余群众参与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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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在高新分局会议室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暨表彰大会。工商分局副局长王元辉作了《倡导新消费理念,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跨越》主题报告。现场为52家区级诚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5家区级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表彰授牌。市工商局纪检组长李跃从政府部门、企业、消费者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诚信建设的具体建议。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海结合高新区实际,阐述了消费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并就充分发挥行政监管部门的引导作用,加强维权体系常态化建设,切实加强消费宣传等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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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上午,高新工商分局联合区食药、烟草、消防、司法等部门在铂金时代广场举行大型户外宣传活动。通过设立投诉咨询点、假冒伪劣产品展示台等形式,向周围群众宣讲打击传销、非法融资、网店购物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请企业技术人员向消费者介绍辨假、防假、识假知识,以此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防范意识。各部门共出动人员50余人次,悬挂宣传标语8幅,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展示假冒伪劣商品30余种,现场接待消费者咨询200余人(次),成功受理消费者投诉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3500元。  (王元辉   任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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