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审计局 向瑞瑜 傅军
摘要: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严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及现存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从而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构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具有必要性。
关键词 :农村社区;养考服务;思考。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老龄化高龄化严重,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及现存的农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从而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为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构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一)单靠家庭养老已难以为继。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之前,农村人口主要是依靠集体养老,改革之后,原来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养老体系已不复存在,养老的重任就落在子女身上或家庭之上。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普及,农村家庭规模缩小,子女减少,一个独生子女成年后要为4-6位老人养老,这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精力上都难以承受。如果这一矛盾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将会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 养老服务已由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时期进入多元化发展时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由传统家庭养老保障时期进入多元化发展时期,同时面临着来自农村社会人口结构、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应采取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原则,通过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形式进行供给。
(三)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供给总量不足等原因要求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根据对我县养老扶持产业财政资金专项审计,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我县老年人的养老现状、服务需求以及服务供给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我县在农村社区建立的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了方便的活动场所,提高了老人的精神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全县53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使老年人的身心得到抚慰,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主要表现在家庭照料上,受时间、精力、金钱所限,照顾父母令相当一部分人群有心无力;供给总量严重不足,通过调查,普遍反映有条件的老年人居住在养老服务机构中,社区福利服务只能为少数老年人提供服务,大部分老年人完全依靠家庭养老。
二、原因分析。
一方面在于国家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安排存在缺陷;另一方面在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需求不断增长但是支付能力有限;再次,构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并未完全满足老年人的意愿。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应以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公平与效率并重、科学性与前瞻性、政策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为原则,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保健、文化娱乐、社会参与及权益保护等服务内容,以促进老龄工作目标的实现,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意愿。
三、构建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需要明确家庭、社区、政府、社会在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中需要承担的责任。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规划,推动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二)要从社会参与政策、经济收入保障政策、卫生健康政策、照料和公共服务政策四方面完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大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人力资源供给以及机构建设投入。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
(三)要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按照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医疗卫生、康复护理、文体娱乐、信息咨询、老年教育等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
(四)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农村社区普遍建立养老服务热线、紧急救援系统、数字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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