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20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年底前将对社会上诟病的“奇葩证明”拿出解决办法并实施。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的通知》,对上述事项提出了要求。(2015年11月22日光明网)
“奇葩证明”的存在找不到法律法规依据,往往是办事部门出于自己的方便或者怕承担责任而向办事群众提出的附加“条件”。要真正解决“奇葩证明”,方便群众办事,还需办事部门从思想上转变,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奇葩证明”侵害着政府公信和群众利益。解决“奇葩证明”还需制度给力,规范办事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应着力解决好公权力边界问题。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应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健全与“奇葩证明”相关联的“问责机制”,敢于对“奇葩证明”说不。对不按办事流程为群众办事,随意附加“奇葩证明”,加大问责力度,真正杜绝“奇葩证明”,切实方便群众办事,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文/林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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