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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禁烧为何成了基层干部的“痛”?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9-23  发稿编辑:韩春梅

 

金秋十月,稻谷飘香。十月,是丰收之月;十月,是稻谷满仓之月,是农村群众欢乐喜悦之月。然而,对于基层干部来讲,十月是一个劳累之月,是一个心碎之月,为了防止群众四面起火,八方冒烟,基层干部白天黑夜的在田埂上巡查,在乡、村小径上奔波,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众所周知,国家实施秸秆禁烧,其目的有二:其一,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空气污染,保障人体健康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其二,防止烟雾弥漫影响飞机起降和航行。可以说,秸秆禁烧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是事关空气质量的一件大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民航总局在1998年就联合制定下发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各省、市、区,根据本地实际,也都相应的细化了《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把秸秆禁烧工作与当地干部的政绩挂起勾来,与年终的考核挂起勾来;还有的与村、社干部的工资奖励挂起勾来,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促一级,而且,每年各级都下发了各种通知,进行秸秆禁烧的“宣传、教育、警示”工作,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可以说,花了大力气,做了大宣传,搞了大动作,把秸秆禁烧工作当成了基层党委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甚至,一些地方,对抓住秸秆焚烧的群众还采取“教育、罚款、拘留”等方式,实施处罚,但是,秸秆禁烧效果到底怎么样呢?其实秸秆禁烧年年都在抓,然而,年年还是有个别村民出现焚烧秸秆现象,秸秆禁烧为何屡禁不止?是群众的觉悟过低,还是基层干部的管理缺位?

其实,秸秆禁烧禁而不止,并不是群众的原因所造而成,而是“禁而不得法,禁而不求法”所造而成,仅靠一个“禁”字难以解决秸秆客观存在的这个问题,每年农村群众收了稻谷,谷草无处可堆,以前,由于,国家的经济不发达,群众家里贫穷,于是,每年农村群众都把谷草等秸秆运回家中烧火做饭,而今,随着经济的腾飞,大多数农村都安上了天然气等燃气供应,而以往作为煮饭、炒菜的主力“秸秆”已经失去了应有的地位与价值,成了一堆被废弃的垃圾,拉回家中无所作用,放在田里影响种植,所以,只有采取焚烧的方式进行解决,从而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基层干部的工作之量,十月也成了基层干部头痛之月,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秸秆禁烧的难题,必须,做到“三禁”,

一是以育导禁。教育引导这是让群众知情、懂行的有效手段,是让群众提升认识、明白道理的重要“武器”。秸秆禁烧工作离不开教育的引导,离不开宣传的导航,所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必须教育先行,就是要通过“板、墙报,电视宣传,广播宣传,召开群众大会”等方式,积极向群众讲清焚烧秸秆的害处,讲清依法禁烧的严处,从而使农村群众在秸秆禁烧中变要我禁到我要禁。

二是依法强禁。常言道:禁在严中,严在法中。对秸秆禁烧工作只有以严促禁,以法施禁,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把秸秆禁烧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做到“烧者必究,违者必罚,罚者必重”,坚持出现一起追究一起,出现一人追查一人,对焚烧者一个都不放过,只有这样,才能让秸秆禁烧在法制中得到保证。

三是以收代禁。群众之所以要焚烧秸秆,那是因为秸秆没有去处,难以处理,所以,作为政府部门在秸秆禁烧中只靠禁是难以解决问题,而是要在怎样处理秸秆这个问题上做文章、求突破;就是要想方设法对秸秆实施回收利用,让秸秆有个去处,真正找到应该回的“家”,而不要把秸秆作为难题留给群众,让群众当了秸秆禁烧的“冤大头”。


(谢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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