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和执行是法院工作的重头,审、执全程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做好了,就是抓住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七寸”。长期以来,由于审判、执行工作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一直难以融入审执业务工作中,以致办案一线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司法不廉洁等问题很难及时被发现。为严密防控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廉政风险,2011年以来,安县法院将现代科技运用于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通过实时监控录像、网上同步办案、科技法庭和审判信息公开等手段,加强对廉政风险的防范、探索,实践科技防腐新模式。
实时监控录像 阳光无处不在
安县法院在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律师会见室、温馨调解室等法官与当事人按规定可以接触的场所,安装了摄像头和拾音器,进行同步监控,为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起到了较好的防范作用。
网上同步办案 程序细节把关
以法律、司法解释和省法院相关规定为依据,以内部局域网为基础,以计算机管理为手段,通过案件管理软件,实现了案子网上立、流程网上走、案件网上办、质效网上评。通过对案件流程节点管理和程序性审核,对诉讼类案件的立案、分案、审限变更、结案、归档、卷宗移送等阶段内各程序性事项进行规范有序的动态跟踪、监控和管理,防止案件久拖不结、久拖不执,司法人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损害司法公正。使得审判的公平、公正、优质、廉洁、高效得以最大限度日保证,司法公信度也大大得以提升。
立案阶段:案件立案进入法院后,案件的相关信息要求实时录入,同时案件也由电脑自动进行随机分案到庭、到人。审判阶段:对行使审判管理权的院、庭长,采用网上审批机制,实现审判管理权限层级化。规定院长、庭长依法对案件程序性事项享有审批权,对案件实体性事项仅享有审核权,形成介入但不干预的在线“静默”监督;对行使审判权的法官,明确合议庭是裁判权执行的主体,庭长、院长层级审核,防止审判权集中在法官个人手中。归档阶段:当案件审判、执行结案后,归档前需院长、庭长审签案件裁判文书;审监庭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进行档案的审查。经过一系列的监督、督查措施,延长防范风险的过程,收到较好的效果。截止目前,网上同步办理案件5460件,达100%,合格率达100%。
审判信息公开 建设科技法庭
为了使审判活动真正成为“阳光下的审判”,切实加强对法官庭审的监管,全面提升审判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社会效果,今年5月,县法院在院机关投入近50余万元建成一个科技法庭,对进入开庭审判的案件实行开庭全过程的跟踪管理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切实解决个别法官在庭审中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等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形象。同时,将开庭全过程的音视频资料一并归入案件的电子档案卷宗,以公开推进审判公正、廉洁、优质、高效。目前,科技法庭已开庭审理了近20余起案件。
在审判信息公开上采取了全景式开放。县法院网上各类案件的电子档案卷宗向分管领导、监察部门和上级法院分权开放,在必要情况下可以调取全案电子卷宗和庭审录像;审判大厅LED设有电子公告屏,对外发布开庭等公告信息250余次;立案大厅设有触摸屏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相关信息。下半年,该院还将在安县政务网上搭建畅通公开信息、民意沟通、信访举报平台,开设网上预约立案、庭审信息查询、裁判文书公开和网上交流、信访举报等系列窗口。
县法院通过引入科技手段,加大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廉政风险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取得较好成效。一是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提高了从源头预防腐败的能力;二是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融入到审、执业务工作的每个环节,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更具有生命力;三是依托实时监控录像、网上同步办案、科技法庭和审判信息公开,由“事后监督”转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四是以廉政促勤政,以勤政促审判,全院审执工作再上新台阶。2011年以来,全院共收结各类案件5460件。群众信访举报投诉大幅减少,仅收到举报投诉4件次,同比下降60%,占案件数的0.73‰,全院无一违纪违法案件发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四年被县委和市中院评为先进集体,院党组连续四年被县委评为“四好班子”,全年目标综合考核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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