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工作,9月30日上午,富乐司法所组织辖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了“国庆节”前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申了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一定要遵纪守法,特别是在国庆期间,要按规定在定位软件中签到并在微信群里发微信共享位置截图,并再次强调节日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管辖区,保持定位手机畅通,严禁酒后驾车,要利用休息时间自学“扫黑除恶”相关知识。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和守法意识。最后每名社区服刑人员都写了“国庆节”前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均纷纷表示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
( 宋小平 张 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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