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镇党委为推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落地,严格实行“四制四查双纪实”,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意识不强、普通党员身份定位不清、监督举措“灯下黑”等问题。
一、严格执行“四项制度”
1.提醒制。党支部提前一周将提醒单(含回执)送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地点和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在回执中说明请假理由。
2.公示制。以适当方式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报告制。以党委党组织为单位,建立信息台账,每年向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1次。
4.问责制。对参加支部活动不守时、搞应付、以领导者自居或一年内请假3次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成员由一把手约谈,一把手由上级组织部门约谈。对没有落实提醒制或做好学习记录等的党支部,由基层党总支进行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
二、定期开展“四查”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四查”,即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在党支部进行自查、党总支进行复查、党委进行核查、组织部门进行抽查。重点核查党员领导干部是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双报到等活动;是否作了党课报告和参加了讨论交流等;党支部是否认真做好了组织生活安排组织、提醒通知、学习记录等工作。
三、严格执行“双纪实”工作
1.支部纪实。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四川省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经党员领导干部本人签字后备存。
2.个人纪实。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将双重组织生活参加情况作为党建述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西平镇:刘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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