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镇今年水稻适时栽插用水,保障渠道输水行洪运行安全,使水利工程更好地为农业生产、人民生活和全镇经济发展服务。西平镇党委政府认真做好2017年春灌输水护渠及管水用水工作。
一、认真做好输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对各类配套网络渠道、重点病害整治工程项目再次进行全面检查;对岁修不彻底的,工程没有完工,严重影响正常输水行洪隐患的地段,要组织劳动力进行突击,确保输水行洪安全运行。
(二)对各类放水设施、抽水设备、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修、试运行,做到能启能闭,安全可靠,运行正常。
(三)各党总支要落实好守水护渠人员、交接流人员、抽水值班人员、协调工作人员,做到适时输水、抽水、守水护渠、配水等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认真做好测流断面校核工作,交接流双方必须到场进行校核。
(五)准备好测流登记表、秒表等测流必备工具。
二、认真加强春灌输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春灌用水管理,确保安全输水,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提高渠道水、渠系水、灌溉水的利用率,把有限的水管好、用好,做到团结用水、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安全用水、和谐用水、均衡受益,充分发挥其灌溉的经济效益。镇党委、政府组建春灌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陈忠同志任春灌领导小组指挥长,镇长唐明朋同志任副指挥长,副镇长唐浩同志任组长,党政综合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财务结算服务中心、水利站、农机站、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党总支必须服从镇春灌领导小组和治安安全巡逻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各党总支也要层层建立输水、护渠、配水领导小组和治安安全巡逻小组,确保春灌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一)各党总支要成立春灌领导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行政主管任副组长,联系党总支、村干部及工作人员、片区民警、守水护渠人员为成员的春灌输水、护渠、配水领导小组,并服从镇政府春灌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执行镇政府的统一输水计划和党总支用水时间安排;负责做好输水、防汛期间管理地段工程设施安全运行工作;制定党总支用水计划、输水、抽水时间安排;协调和安排好用水、用电工作;落实好守水、护渠、配水、抢险、交接流计量、水费计征等具体措施;负责调解处理好党总支辖区内发生的一切用水纠纷、违章案件。鉴于当前人少事多,镇机关干部职工要深入所联系的党总支、村协助做好守水护渠工作。
(二)各村建立以村支书为组长,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副组长,村两委成员或群众代表为春灌输水工作成员的输水、护渠、配水小组。各村必须服从党总支输水领导小组所安排的放水时间、抽水时间和用水、用电量;做好村组用水计划和配水时间安排;尽量把有限的水资源送到农户田中,并实行先远后近、先高后低、先急后缓、先难后易、集中成片灌水的原则,集中精力做好管水、灌溉、均衡受益工作;要教育群众珍惜水资源,节约用水,团结用水,安全用水,和谐用水,科学灌溉,均衡受益;遵守水法规,按时缴纳水费;处理好用水纠纷和违章事件。
(三)各党总支春灌输水安全巡逻小组,由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联片民警任副组长,党总支工作人员为成员,配合总支输水领导小组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水法规和输水管理制度;负责处理好一切用水纠纷和违章放水,破坏输水行洪设施等水事案件。
三、认真落实输水护渠责任制
为了确保输水、防汛期间工程安全运行,避免造成大的损失,护渠抢险均由各党总支包干负责,其责任地段按镇政府划分的岁修管理地段不变。如遇险情,要及时组织劳动力抢险修复,并报告镇政府和西平水利站。各党总支要选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的同志守护分水闸、泄洪闸和放水洞设施,昼夜观察渠系安全运行情况,以便随时发现险情和违章事件,及时组织力量处理。各党总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具体安排落实干渠责任地段、守水护渠人员,建林6名,西平6名,朱君6名。
四、输水管理制度
(一)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各党总支在输水前,必须向镇政府书面申报用水计划、输水时间,以便镇政府科学决策,合理分流,计划配水,避免用水矛盾,减少输水损失和农民水费负担。
(二)输水原则。根据各党总支的基本灌面和用水计划、输水时间和管理部门分配的水量,由镇政府统一决策,统一安排,统一分配,统一管理和放水。水量调配坚持先远后近、先近后远,轮流灌溉,当轮则轮,过轮不补和一把钥匙放水的原则。
(三)交接流制度。根据我镇灌区的具体情况,仍实行统一按时交接流计量制度。执行总支放水要交接流计量,总支不放水也要交接流计量的原则,其输水损失按交接流地段各自包干。交接流地点是:建林在金竹沟接流,在柯家寨交流于西平,葫芦沟交流于朱君;西平在柯家寨接流,在王家垭交流于狮王,苹果园交流于朱君。
(四)交流时间和计量原则。由于全镇灌溉情况特殊,测流点的测流时间为:渠道开始输水时,水到测流点2个小时开始测流;计量时间从水到测点开始计算,停水后渠道测流点无水流动时为计量终止时间。统一实行前后测点同时间测流,其测流时间为: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18:00、20:00、22:00、24:00,每天12次测流。各党总支落实专人交接流计量。交接双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测流地点测流,超过测流时间半个小时后,交接流任何一方的测流数据迟到方必须无条件签字,并承认其水量。双方测流后,互换测流登记表相互签字,作为计量的依据。输水结束后,各党总支必须按交接流表及时算清用水量,查清实灌面积,并书面总结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五)镇管渠道水量调配和闸门启闭,由镇政府统一调配、启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干扰。
(六)为了解决远灌区与近灌区的用水矛盾,远灌区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提早作好准备,提前输水囤蓄和灌田,错开用水高峰,减少用水矛盾。并实行用水高峰水量水价。
(七)认真解决好跨区域用水和计量工作。必须严格实行计时计量双方签字,不得以种种理由卡压对方和不讲原则多计或少计水量。
(八)各党总支要认真掌握抢收、抢种、抢栽情况和输水灌溉情况,反馈信息要准。需要停水时,必须提前24小时报告,以便及时调流;否则,由总支承担其水量水费和其它费用。
五、认真宣传贯彻水法规,确保春灌输水秩序
各党总支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水法规,教育干部群众自觉遵守“八不准”和春灌输水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一)不准在渠道管护范围内种植、铲草皮和建筑。(二)不准在渠道管护范围内取土、挖沙、开山采石、葬坟、倾倒垃圾、废渣。(三)不准在渠道上任意挖缺、打洞放水。(四)不准群众上渠拦阻水、堵水,私自强行开闸,开洞放水。(五)不准放水下河和在不安全地段及重点建筑物处用管道吸水、引水。(六)不准管护人员擅离职守,徇私舞弊。(七)不准损坏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强行放水。(八)不准干扰和防碍交接流秩序,影响交接流正常公正进行. (西平镇党政办:刘金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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