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廖凯华)近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加强对工业及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服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年度用地计划分配时,原则上优先安排工业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对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要优先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安排。
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将优先组织开发区或者园区以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地报批,优化审批程序,并提供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经批准转用、征收的用地,优先供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产业带动强、就业面广的工业项目。
此外,通知还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等各类投资开发主体参与工业园区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并实行统一建设、统一招商管理模式。在安排征地费用方面,通知规定要优先安排工业用地征地报批和补偿安置费用,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工业项目用地与经营性用地执行同等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防止征地费用被拖欠、截留、挪用,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工业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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