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十大政策措施支持科技城建设,今年开始设立绵阳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2013~2017年,省财政每年出资5000万元设立绵阳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科博会闭幕式上获悉,四川省政府将在土地、税收、金融、人才等多方面,通过十大政策措施支持绵阳中国科技城的建设发展。
绵阳列入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据介绍,省政府将在科技城开展土地政策创新试点,对科技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实行单列管理。支持绵阳科技城开展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支持科技城在土地利用管理方面先行先试,将绵阳市列入全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据了解,四川将着力支持绵阳科技城内的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转让拥有的科技成果产权所取得的收入,按照隶属关系全额缴库后,由同级财政全额安排给缴纳单位,统筹用于科研及相关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对在科技城实施的科技计划项目实行课题间接费用补偿机制,允许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比例提取绩效支出,并结合科研人员实绩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开展科研项目后补助试点,对在科技城实施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完成并取得相应成果,按规定程序审核、评估或验收后给予补助。
开展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使用自主权试点,适当扩大科研单位在实施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内部各项费用间预算调整的权限,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2020年12月31日前,对设在科技城内、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3~2017年设立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2013~2017年,省财政每年出资5000万元设立绵阳市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由绵阳市统筹安排用于科技城科技型企业初创阶段扶持、领军型科技创新团队资助、高层次人才引进和高校人才培训协同创新等。
记者了解到,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也是十大政策中的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务发明成果在科技城转移和交易,其所得收益按60%~95%的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对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转化的个人奖励,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科技领军型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入驻科技城,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50%~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此外,四川还将加大对科技城设立金融机构的支持。在全省统一监管政策下,按照备案管理方式,授权绵阳市人民政府对绵阳科技城内小额贷款公司等准金融机构设立有关事项予以审批。支持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其他异地商业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包括证券、保险等)在科技城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科技城内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入。(中新网四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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