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乐山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于8月20日印发执行,《乐山市中心城区城镇居民落户办法》、《乐山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同时印发并于9月1日起实行。乐山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这次改革最大特点是城镇落户条件全面放宽,乐山市所有区县城镇落户原则一致,基本实现“零门槛”:凡满足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收入任一条件即可落户;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的,均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亲属都可以随迁;增加投靠迁入,设立公共户口簿等。
这意味着,将有更多人享受到教育、住房、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均等化公共服务。以教育资源为例,据乐山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4年,将新建、迁建2所小学和3所中学,原址改扩建1所小学和3所中学,新增幼儿园4所,新增校舍12万余平方米,总投入约3.6亿元用于推进城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化。
这次改革另一大特点是充分保障了农民权益。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乐山本市农业人口落户为城镇居民的,除该办法另有规定外,继续享有其在农村的基本权益,同时享有城镇户口居民的权益。(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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