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闫新宇 实习生 周希)昨日,省公安厅决定,从8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流动人口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便民措施。
此项涉及人员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省居民可以在成都市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包括成都市户籍人员的外省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非成都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60周岁(含)以上的外省居民可以在我省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外省居民可以在我省暂(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近提交、换补发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符合条件的我省居民可以在省内暂(居)住地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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