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讯(记者 闫新宇 实习生 蒲江)昨日,省政府召开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披露,省政府近日正式印发了《2013年重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2013年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今年重点领域的改革任务。
这两份文件所涉及内容涵盖资源价格改革、医保社保体系完善、户籍制度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等多个领域。
制订民用水气阶梯价指导意见
会上,省发改委主任唐利民介绍说,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今年四川省将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前提下,适时研究制订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用气的阶梯价格指导意见。
在工业、商业用资源产品价格方面,要推进工业、商业用水和用电同价,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和水电上网价格形成机制,推动建立天然气市场化定价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
7市州试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在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副厅长刘功勋介绍说,今年省政府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纳入“民生工程”目标考核体系,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1511.89万人,预计今年全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出规模将达1031.6亿元。
“今年将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推进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刘功勋表示,将督促今年确定7个试点市州进行试点,以逐步减轻大病人员医疗负担。
鼓励三类重点群体率先转户
省公安厅副厅长袁刚在发布会上表示,今年5月,已制订了相关户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放开除成都及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在四川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农村居民只要在城镇有或租有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及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在除成都以外的大城市落户,只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及有或租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和父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
袁刚表示,这新一轮户籍改革中,将重点鼓励已脱离农业生产的农村居民、失地农村居民入户城镇,并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地的居民就地转移为城镇居民,以这三类重点群体带动其他农村人口转户进城。
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
袁刚说,目前,全省只有成都实行了居住证制度。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户籍与居住证相互补充、有效衔接的实有人口管理制度,确保办理了居住证的群众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吸引流动人口主动登记办证并融入城镇。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