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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建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4日讯(记者 侯青伶)7月24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上,省发改委主任唐利民就四川省2013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作报告。

报告指出,下半年,四川将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

新型商业业态和新型消费模式将加快发展

下半年,四川将继续推进成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选择3个地级市、2个百万人口大县实施省级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抓好100个重点服务企业培育工作,推进10个综合型现代服务集聚区建设。

举办各类促销活动,统筹安排339项促销活动,积极搭建名优特新商品展销、家具下乡、餐饮节会等促销平台。

加快发展新型商业业态和新型消费模式,大力发展信息消费、电子商务、网购网销、信贷消费、租赁消费,促进旅游文化、休闲娱乐消费,引导餐饮业等传统服务转型发展。

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唐利民在报告中指出,下半年,四川将全面放开大中小城市、小城镇的落户限制,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

全面贯彻落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的工作意见。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尽快出台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林权流转工作,年底前在66个县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建设全省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逐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纳入交易。

稳妥推进成都市征地改革试点,在成都市和自贡市、德阳市、广元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验。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下半年,四川将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积极推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

全面落实农民增收县委书记县长负责制,鼓励发展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农畜产品深加工,鼓励支持农民居家灵活就业创业,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全省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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