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政府网站消息,省政府17日批复原则同意《四川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2—2020年)》(下称《规划》),要求到2020年末,建立地下水污染源监控体系,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域水质不断改善,城镇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批复还要求,通过实施《规划》,到2015年末,完成全省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一批以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核心的工业、城镇、农村等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典型工程项目,启动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和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土壤整治工作,初步建立健全我省地下水环境监管体系。各市(州)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
据介绍,省政府批复下达后,《规划》将经过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部门按省政府要求修改完善并会签后,将正式印发。(祝楚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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