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对持有省政府统一发放的“应急交通”通行证并运送应急物资的车辆实施优先放行。对运输以下四类物资的车辆优先放行进入灾区:一是标注有保质期限的鲜活食品;二是药物、医疗器械等医疗用品,卫生防疫、妇幼等用品;三是帐篷、彩条布、棉被、照明设施等灾区生活必需品;四是通讯、电力设施等抢通设备及防疫装备、水净化设备。(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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