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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县级以上政府需建公共图书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4-02  发稿编辑:景秀丽

今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将审议《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据悉,我省拟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公共图书馆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免费开放。

该草案指出,公共图书馆需具备四种功能:系统保存文献信息资源,传承文化;传递信息、传播知识;提供公民终身学习环境;促进科学研究和公众的休闲阅读。省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70小时以上;市(州)图书馆每周64小时以上;县(市、区)图书馆56小时以上。(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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