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近日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向全省各地下拨第二笔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1277万元,至此共安排下拨2012-2013年度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5.66亿元。
11277万元资金中,中央资金9800万元,省级资金1477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
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将此次下拨的补助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中新网四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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