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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司法局及时贯彻落实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精神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1-03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为贯彻落实游仙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和游仙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2014年10月19日下午,游仙区司法局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学习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

会上,局长魏洪奇就如何做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成立局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组长由局长担任,由分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的领导任副组长,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股、法制宣传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律援助股,由法律援助股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二是要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三是相关股室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确保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开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副局长刘艳霞传达了全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绵阳市游仙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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