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0日上午,陈家坝司法所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会议,学习活动由司法局副局长夏季伟主持、司法局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题为《扎实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取得人民满意的实效》的讲话精神,同时夏局长指出:1、巩固和扩大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很重要,广大干部在形成优良作风的过程中容易反复;2、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变,继续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3、贯彻落实中要注意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4、以后的教育实践活动更加注重衔接带动,第一批和第二批之间要注重上下联动、分类指导,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之后,夏局长又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明确了对“四风”问题进行整改的基本要求,阐述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围绕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二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抓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三是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真抓实干。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力武器。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大胆使用、经常使用这个武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以此促进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促进党内生活的严格规范,促进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夏局长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我们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夏局长强调,“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让人警醒,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纠正‘四风’、改进作风是一项长期任务,绝不能活动来了紧张一阵子,活动过后就丢脑后。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夏局长还对司法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互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具体阐释,提出了细化要求,具体时间安排为:2014年3月至5月中旬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下基层调研,听取群众意见;5月下旬至7月中旬为第二阶段,主要是查摆“四风”等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7月下旬至9月为第三阶段,主要是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夏局长代表局党组要求会后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对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每名职工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写好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自身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把习总书记的各项要求和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
(陈家坝司法所 宋富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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