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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著作权代理登记资格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30  发稿编辑:景秀丽

昨(29)日,记者从市版权局获悉,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省版权事务中心日前授权市版权局版权事务中心为我市著作权代理登记机关。这标志着我市成为继成都之后省内第二个获得著作权代理登记资格的城市。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文字、口述、音乐、戏剧、建筑、摄影、曲艺、舞蹈、杂技、美术、电影、图形、模型等类别的作品,均可申请著作权登记;计算机程序、文档等作品可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著作权人,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向登记机关申请作品登记时,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供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说明书等申请材料。作品登记所需填写的《作品登记表》等标准表格、证书可到国家版权局和省版权局网站“如何办理作品登记栏目”下载。(王海艳 实习生 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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