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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特大传销团伙嫌犯被逮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7-16  发稿编辑:景秀丽

 

7月11日,在绵阳市制造该市迄今最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的陕西籍男子杨某某、张某某被该市涪城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涉及当事人100余人,犯罪金额近500万元。

去年7月至今年6月,打着“深圳某某集团公司”大经理室管理人员旗号的陕西籍人杨某某、张某某,在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等地大肆宣传,称“绵阳市为宜居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环境优美,政策宽松,……”,策划鼓动当地离退休人员和农民100余人来到绵阳在市区租房,组织、领导其从事“金融运作”传销活动,参与者每人缴纳“入门费”33500元,计算报酬以发展下线数量为依据,层级达到10层以上。

绵阳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缜密侦查,精心布控,一举打掉了这一特大传销窝点,对涉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张某某立案侦查。涪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杨某某、张某某的行为扰乱了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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