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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古城镇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效显著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3-19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民主基础法制建设,提高基层群众法律素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整体部署。县级相关执法部门在古城集中开展为期半个多月的法制宣传暨依法治理活动,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认识统一

2月13日,司法局、公安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法建办、人社局等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政法委书记李学义办公室召开2012年第一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古城镇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治理集中整治活动”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具体安排和详细的要求:第一,单位要抽业务熟悉,同时能吃苦的骨干,宣传中途不得换人;第二,该次活动分摸排问题组、法制宣传组、解决问题组、集中整治组;第三,2月20 日在古城场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治理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和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第四,每天每个小组活动要向政法委小结;第五,活动时间为2月20日至3月9日。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法制宣传组由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局长王绍禄负责。王局长在13日参加县法建领导小组会议后,认真思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于2月18日亲自到古城镇,与镇党委座谈,交换意见,形成主要内容、主要形式,于次日完成了法制宣传具体实施方案:第一,确定参加活动的19个县级部门和具体人员;第二,由各部门落实法制宣传资料和书籍;第三,由司法局、交通局落实法制宣传车;第四,由古城镇落实法制宣传标语;第五,法建办落实普法挂图,制作和播放普法专题光碟;第六,由古城镇负责落实20日的启动仪式舞台搭建,县法建办负责组织协调“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第七,入户宣传和古城镇“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由法建办负责。

三、突出重点,针对性强

法制宣传组结合对古城辖区摸排的情况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对重点项目多、灾后重建问题多、社会治安矛盾多、乱停乱放现象多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宣传国土法、规划法、建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有土地征收条例、物权法、道路交通管理法。

四、宣传形式多样,宣传效果明显

第一,以启动仪式开展宣传。20日开展“古城镇法制宣传教育暨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仪式”和“古城镇法制宣传一条街活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县人大副主任秦正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宋进勇,县政协副主席张力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县法建办主任、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绍禄主持启动仪式。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国土局、县法建办、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和古城镇等 19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书籍2000册;悬挂宣传标语20幅、普法挂图34张;出动宣传车6辆;播放普法专题光碟6盒;参与群众2000余人;法律咨询27人次。第二,入户宣传。宣传组分别到施工现场、车辆乱停乱放点、市场不规范点、火炬村、民权村等地方老百姓的家中,针对反映或存在的问题开展“多对一”面对面地宣传教育。如火炬村的王某与邮政支局发生的邻里纠纷,通过宣传组多次入户宣传法律、政策,讲解处理好邻里关系的益处,制止所出现的违法行为,讲解违法行为将会给家庭、社会、单位和个人带来的违法后果,最终让王某明白国有土地是不能随意出让的道理,化解了经多方调解失败长达半年之久还不能施工的纠纷。第三,专题培训普法骨干。司法局副局长周顺前、法建办专职副主任张宇、反贪局局长王强等,对古城18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的三职干部开展“六五”普法骨干培训和“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目的在于增强基层干部创建法治村(社区)的工作能力和水平;通过入户法制宣传和集中法制教育,目的在于解决群众提出的实际问题,引导和培养老百姓习惯运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和矛盾;通过集中开展这次法制宣传和整治活动,目的是为古城镇的各项建设营造稳定的社会法制环境。(平武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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