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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情系弱势群体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2-31  发稿编辑:景秀丽

日前,四川省江油市雁门山区的刑事被害人李某从江油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手中接过了司法救助资金6890元,他激动地说:“在医院治疗花费上万元,至今还有外债,有江油法院这几千元救助金,算是了却了我的一块心病,也能高高兴兴过个元旦了!”李某是江油法院2011年度司法救助的第16位刑事被害人对象。

关健在于落实,根本在于解决问题。江油法院始终把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放到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建立了司法救助基金。对涉及城镇低保人员、农村孤寡老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对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申请人为特困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劳动报酬等,向申请人发放执行救助款,使这些困难家庭中的成员有饭吃,有衣穿,渡过难关。

2011年,江油法院为渉及特困群众的70案90余人次减免缓诉讼费用112300元,为16个刑事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2290元,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司法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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