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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实施集中支付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8-22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及时足额、统一集中支付,规范支付管理。从今年8月起,三台县在全县镇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采购货款集中支付。一是基本药物货款支付范围明确。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定补充药物)的货款(包括药品价款和合同约定的配送费用)实行集中支付。二是基本药物采购资金统一归集。县卫生局开设了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统一归集基本药物采购资金,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规定各镇乡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将药品销售收入足额缴入专户。三是基本药物货款统一集中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后,书面向县卫生局提出支付申请,按相关审批程序后,在单位上缴销售药品收入限额内,由县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会计统一办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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