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灾后重建工作,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能力,以实际行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江油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调解工作新机制,大力推行“先调解后开庭”审判模式,效果明显。
在调解工作中,江油法院注重发挥审判人员的主观调解作用和诉讼代理人的说服作用,调动当事人亲属等积极性,抓住时机,在案件受理、应诉阶段教育引导,大量的简易案件在准备阶段被“消化”,庭前调解收到良好效果。据统计,截至目前,今年江油法院已审结各类案件576件,庭前调解结案率达69.8%,平均审限10.3天。这些案件的调解,做到了当事人接受调解自愿、达成协议自愿、执行兑现自愿,达到了无缠诉、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的“四无”标准,不仅充分体现了当事人所期望的诉讼价值和效益,而且还起到了息诉止争、减少诉累、节约运行成本的作用,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江油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处理的案件,绝大部分都在7日内解决,最长的不超过20天,从而有力地推进了灾后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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