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省财政厅已于日前将我市2011年农资综补和粮食直补资金35728万元分别拨付到市级和扩权试点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今年农资综补和粮食直补资金比上年增加4160万元。我市相关部门将在3月底前按政策规定足额兑付给种粮农户。此次补贴工作,按照“谁种粮谁补贴”及“有种有补,无种不补”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补贴对象、补贴范围和补贴程序,并于3月10日前向群众公布。同时,由于灾后重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各地的种粮面积可能都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变化情况,核实实际种粮面积,对占用耕地(如房屋、道路、晒坝)和半年内不能恢复粮食生产能力的经济作物(如果树等)、苗圃花圃等没有种粮的面积予以剔除,于3月15日前向群众张榜公示。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将再次核实。在补贴面积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计算补贴标准,再根据补贴标准和各户的补贴面积及时计算出各户的补贴金额,分村社登记发放清册,于3月22日前向农民公示。补贴金额确定后,县、乡级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足额划拨到委托发放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3月25日前将准确无误的发放清册提交信用合作社。各信用合作社将于3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一次性”及时足额兑付给农户。
据介绍,实行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对于提高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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