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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确保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9-12-01  发稿编辑:刘庆


    市公安局对前期开展法治城市(机关)创建活动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以 “三个到位”确保法治城市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领导高度重视,创建保障到位


    9月27日“全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召开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立即在全局部署创建活动。一是领导重视到位。及时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并在市公安局部署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胡钢在“全市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的讲话中提出明确要求;市局分管法制工作的苏杰副局长多次对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作出批示和具体部署。二是机构落实到位。出台了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胡钢任组长,其余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市局法制处下设办公室,由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杰任办公室主任,市局法制处长杨元明、市局各部门“一把手”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创建活动各项具体工作。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局各部门确定专门领导和责任民警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三是经费保障到位。按照创建要求,市公安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确定由市局装备财务处全额保障创建经费,并初步核算创建专项经费10万元。除此之外,市公安局还要求市局各单位要在部门经费中全额保障“法治队所”的创建经费。经统计市局综合创建经费已超过50万元。四是责任明确到位。市公安局将各单位的创建活动纳入了目标考核,并建立了以“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局领导直接负责、创建活动办公室和各创建责任单位负具体责任的“三级创建责任机制”,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真谋划部署,创建措施到位


    以“三项具体举措”将创建活动推向纵深。一是开展法治队所创建活动。在创建法治城市、法治机关的基础上,市公安局在内部大力开展“法治队所”创建活动,制定了《绵阳市公安局法制队所创建方案》和《绵阳市公安局法制队所创建标准》。由此,市公安局内部形成了“三级创建”层级:市公安局创建“法治机关”,市局各单位创建“法治队所”,各基层具体办案单位创建“法治警组、法治民警”系列活动。二是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公安机关的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开展法治机关、队所创建活动,首先要抓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为此,市公安局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从执法思想建设、执法素质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建设、执法行为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等七个环节全面规范公安机关的执法行为。2009年,市公安局重点抓执法制度、执法素质和执法行为建设,并将2009年确定了“执法制度建设年”。


    目前,市公安局已出台了《接处警工作规范》、《常见警情现场处置规范》、《当场盘问、检查工作规范》、《如实立案监督检查办法》、《治安检查执法工作规范》等八个规范执法行为的制度规范。三是开展警民和谐关系建设活动。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在促进警民和谐关系上,为此,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警民和谐关系建设活动。继续开展“校园警务”、“社区警务”、“乡村警务”等“三大警务”活动,推出警区民警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辖区村社法制副主任措施,定期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等进行专题法制讲座,深化“六进”活动。加强法律和政策研究,出台《常见维稳个案证据标准和工作规范》,深入一线,提前介入,指导取证,为确保灾区维稳案事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置提供了法治保障。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推出“着装整洁,语言文明,双手接件,承诺有信,限时办结”二十字规范服务准则。市局出入境管理局专门为群众开通了延时、延伸和特事特办“绿色通道”,将办证接待时间延长到18时,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非工作时间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24小时预约服务。市局交警支队推出了“一窗式”综合服务、网上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预约机动车注册登记、自选机动车号牌业务等便民利民举措,有效推进了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市局建立便民高效的“绵阳市网上公安机关”,方便群众申办涉及公安户政、消防、交通、治安、出入境和网监等行政许可证件,群众在家就可以自行填写、下载、打印表格,网上进行预约,公安机关在线受理。目前绵阳“网上公安机关”访问量达243293人次,受到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市委书记吴靖平、市长曾万明和省公安厅曾省权厅长、汤留生副厅长分别对市公安局打造“网上公安机关”作出重要批示,人民公安报、华西都市报、绵阳日报、绵阳晚报、新浪网、四川新闻网、新华网等数家中央、省、市级媒体对绵阳市打造便民利民惠民的网上公安给予了高度评价和积极报道。


    思路具体明确,创建规划到位


    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周密筹划和部署。一是进一步健全创建机制促规范。建立健全定点联系制度,每个局领导联系几个示范“法治队所”;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对各单位的创建活动进行通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不定期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发现创建问题进行倒查并逗硬追究责任;建立健全示范创建制度。确立一批示范创建单位,通过示范引领促进市公安局整体示范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创建措施促成效。坚持开门开放抓规范,出台一系列规范执法、提升素质、提升法治水平的有力举措,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倡导理性文明促和谐,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措施,持续推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狠抓执法行为促规范,进一步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部署开展争创优秀法制科长和执法标兵两个竞赛活动,持续提升绵阳公安执法形象。三是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促和谐。细化标准,逗硬考核:要进一步细化法治机关、法治所队、法治警组和民警的创建标准,减少标准的抽象性,增强标准的操作性,将创建标准具体到工作,便于开展创建考评和具体开展创建工作,并逗硬考核。落实责任,深化创建,要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在公安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提高各单位对创建活动的进一步重视;要层层签订创建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内部和外部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可率,为公安机关开展声势浩大的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冯元军  徐逵  黄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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