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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服务平武县域经济发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1-09  发稿编辑:韩春梅

 

一是拓展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治和保障作用,坚定不移地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建,减少和预防犯罪的发生;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稳定的刑事案件;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群体性纠纷案件,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最大限度减少矛盾纷争,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围绕全县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重点,抓好工作调研,主动分析研究经济的发展动态,确保法院工作重心与平武经济的发展同步;主动前移服务,注重协助党委、政府化解社会影响较大的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流转、劳动与社会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及时为县委重大决策提供工作建议、司法建议和审判要情通报;对重点、重大项目中的相关法律和其他风险提前介入,适时展开调研,指导企业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经济活动;建立法官和县域企业及项目单位联系制度,主动深入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分析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排查纠纷隐患,提出对策意见,帮助提高经营水平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是创新司法服务举措,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设立涉诉企业快捷解决通道,在立案阶段提供咨询、导诉、立案、调解、信访等一站式服务;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企业依法做好诉讼费用的减缓免工作;积极探索巡回审判到企业工作,推行“假日法庭”、“预约开庭”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破坏企业稳定的犯罪,对民商事纠纷,尽量使用调解方式结案,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或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债务等案件,依法及时作出裁判。

四是积极传播法治文明,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成立“法律服务队”,以“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宣传法律,提供法律咨询;在企业、集市等场所设立法律宣传点、宣传栏及广播电视传媒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对在校青少年学生,由法官担任校外辅导员的方式,普及法律常识;对企业管理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等,选择与其工作相关的部门法,通过专题讲座的方式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加大审判公开力度,对劳务、合同侵权等常见案件以及在当地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加大巡回审判,以案释法,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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