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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装载机搭载工友致其死亡被判刑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4-21  发稿编辑:韩春梅

 

无证驾驶装载机,顺带搭载工友回家,由于操作不当致其死亡。近日,经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涪城区法院审理后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3年11月17日11时许,被告人陈某在未取得装载机操作证书的情况下,违规驾驶某公司的装载机,因临近午饭时间,陈某顺带搭载工友崔某回家。当装载机行至修建中的绵阳市涪城区杨关大道一养猪场附近时,陈某遇见熟人便打招呼,由于其操作不当,致工友崔某从装载机上摔下并被碾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被告人陈某于当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陈某及陈某所在公司赔付被害人家属5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严惩。鉴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涪城区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秦家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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