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永昌镇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仪式在新川社区会议室举行,永昌镇新川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在《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上签字,表示成为一名普通公民,解除矫正。
仪式上,永昌司法所长向矫正对象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矫正对象已经解除矫正,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和鼓励,希望其解矫后认真吸取经验教训,遵纪守法,学习常用的法律知识,严格要求自己,做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也表示,回归社会后一定重新做人,开始新的生活,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以此来得到他人的尊重,回报社会给予的帮助。最后,司法所又与已经解除矫正的刘某签订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议书,正式将这名解矫人员转为安置帮教对象,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防止重新违法犯罪。(永昌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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