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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赌王翻船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10-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农民嗜赌成性,在旅馆设赌,从中渔利,不料隔壁不胜其扰,打电话报警,赌徒们被一锅端。10月22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

王小伟,1985年生,江油市重华镇农民,高中文化,因好赌,人称“赌王”。虽说是赌王,可也是输多赢少。后来赌王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何不靠赌吃赌?于是,他决定开辟“第二战场”。

2012年8月27日下午,赌王窜到江油城区,在某酒店十楼租房一间,提供扑克、饮料、香烟等,打电话组织“赌友”吴明亮、梁丹心、陈中、高强壮、葛良、李盛开等人,以“诈金花”的形式,聚众赌博三局,赌王每局“抽水”(收管理费)3000元至5000元不等,并指示雇来的“马仔”余早有、吴成功负责分发筹码、记账、拆牌、“抽水”等工作。

赌徒们就地取材,用宾馆提供的火柴梗每支代表100元,用一元硬币每个代表1000元。开始时,赌徒们还有说有笑,遵守“规矩”,可从下午4点大战到夜里2点后,就有人开始出“老千”——代表1000元的硬币竟无中生有多出了几个!这算哪门子的狗屁事!赌徒们开始相互谩骂、争吵、推搡,赌王也一筹莫展。

赌徒们的吵闹,影响了隔壁的休息。隔壁的房客敲门抗议了几次,见赌徒们我行我素,就怒而拨打110报警。

警察赶来时,赌徒们已为多出的几个硬币大打出手。警方现场查获每支代表100元的火柴梗106支,每个代表1000元的硬币95个,折合赌资105600元。王小伟从中“抽水”渔利9500元,但因警察神兵天降,并没有实际取得,只是持有9个捏得发热的硬币(代表9000元)和5根火柴梗(代表500元)。

10月22日上午,江油市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燕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审理中,王小伟狡辩,说他并没有聚众赌博,他只是“小赌怡情”,因为案发时的赌资只有95元(即95个一元硬币);他也不承认从中渔利9500元,只承认收回香烟、饮料等成本9元(即9个一元硬币,5根火柴梗价值忽略不计)。对他的狡辩,法官予以一一批驳。

最后,江油法院审理认为,王小伟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53条、第64条、第72条、第73条之规定,判决王小伟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兰有斌 梁柱生 程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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